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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经信委2017年“12?4”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

发布时间:2017-12-01 16:44:34 发布者: 阅读次数:

 

为积极参加我市今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,全面贯彻实施中央、省、市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和法治孝感建设部署,结合市经信委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
一、活动主题
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。
二、参与科室
办公室、党群工作科、监察室、行政审批(政策法规科)科、融资担保科、技改节能科、电力与运输协调科、中小企业发展科、经济运行科、信息化推进科、电力执法大队、家电办。
三、活动形式
1、在人民广场城站路路边设立宣传咨询点。
2、利用委电子屏播放“12·4”法治宣传公益口号。
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 共筑伟大中国梦
弘扬宪法精神 建设法治孝感
弘扬宪法精神 树立宪法权威
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
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 大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
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
3、在委网站开辟“12·4”法治宣传专栏。
四、有关要求
    1、切实加强领导,委领导亲自参与活动的组织实施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。
2、12月4日,我委在人民广场设点须在7:30之前布置完毕(电力执法大队准备),7:40之前其他参与科室人员到位。11:30前不得退场(当天上午,市领导将到人民广场及城站路沿线的宣传现场巡视)。
3、咨询台统一印制[市经信委2017年“12·4”法治宣传法治咨询台]字样。
4、宣传展板及派送的法制宣传资料由各相关科室准备。
(1)《电力法》等方面的资料由电力与运输协调科、电力执法大队印制和派送;
(2)《湖北省信息化条例》由信息化推进科印制和派送;
(3)《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》由行政审批科印制和派送;
(4)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》由融资担保科印制和派送;
(5)《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由中小企业科印制和派送;
(6)《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》由家电办印制和派送;